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1号)等文件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校园环境,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创造活力,引导和鼓励学生科技创新、自主创业,根据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局与我校共建“汇智领创空间”协议,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与建设工作,请单位认真组织。
通过“教师+学生”的科研创新模式,进一步发挥我校科技创新活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的成效和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促进作用,努力将我校的科研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搭建更多面向社会、面向就业、面向生产实际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创业实训平台,创业孵化平台,提高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具体目标:
(2)为我校各学科科研团队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和创新后备人才,成为学校培养未来突出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蓄水池。
(3)为参加高水平科技竞赛的项目团队提供指导及培训,是高水平赛事中优秀科技作品的重要孵化基地。
(4)挖掘并培育校内外师生共同参与的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科技创新项目。
建设“互联网+教育”、民族特色产品、文化旅游产品、智能制造、钒钛新材料、绿色生态产品等科技创新企业孵化体系,重点孵化民族文化创意类、信息技术类、新产品开发、大数据应用类、科技服务类等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及企业。
申报对象为我校关心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及创新创业活动开展的专业教师、研究人员、研究团队或教师个人企业等。团队原则人数为3-10人。其中团队成员中学生人数不少于60%。
(2)须以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标,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为成熟完备的项目书或商业策划书;
(4)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愿接受科研处的监督和管理。
(1)符合众创空间重点孵化方向、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明晰;
(2)带领我校大学生开展创新项目、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支持并结题的;
(3)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过校级以上其他各类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的。
(3)科研处组织专家组根据申报团队答辩情况进行复审,最终评出教师科技创新工作室20个左右,每个工作室按项目给予1-8万元经费支持,同时符合《9游会老哥俱乐部科研奖励办法》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5)工作室每年年底向科研处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科研处组织对工作室运行等情况进行考核,特别突出的,进行奖励和表彰。
请申报人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A4双面打。蟛嘧岸┮皇饺萃骋挥伤诘ノ豢蒲忻厥榛阕芎蟊ㄋ涂蒲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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